危老2.0政策收緊 3大新制墊高門檻 市場憂重建潮恐降溫?

文/陳雅玲

台北市危老重建熱度明顯放緩,如今隨著《危老條例》2.0修法草案送請行政院審查,修法變革包括限制商辦與飯店重建的住宅比率、以公益設施獎勵取代遞減的時程獎勵,以及下修小規模基地的容獎上限等新制,引發市場熱議。

危老修法 轉偏防弊導向

《危老條例》自2017年推行以來,10年期限將屆,內政部在去年年底完成修法草案,除了將老宅延壽納入法規體系,同時條例名稱也擬定修正為《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重建修繕促進條例》(簡稱危老條例),列為長期推動的常態性政策。

台北大學不動產與城鄉環境學系教授彭建文表示,《危老條例》原本定位為暫時性的快速管道,如今法案走向常規化而非單純落日,政府立場必須考量政策連續性與社會公平間取得平衡。因此,當時危老修法聚焦調整3大面向精進:第1,開發基地過小,導致城市景觀細碎化。新修法草案因此調降低於500平方公尺小基地容獎上限,若要拿到容獎便要擴大整合基地。

表面上,擴大規模可以爭取容積獎勵,但原本10%規模獎勵退場,改為公益獎勵享有最高基準容積15%,雖然突破1.4倍容獎上限,但是必須以捐贈公益設施、社宅為前提。

台北市不動產開發公會理事長陳勝宏對此指出,以業界立場,這背後尚有諸多考量,包括商用住宅混雜社宅管理困難,以及銷售市場的接受程度。尤其危老案多為小基地,若只有捐贈社宅一途,將提高建築配置困難度,引發後續管委會維管紛爭。他建議,獎勵應該多元化,可再另闢「繳納代金」方式折算,交由政府統籌運用蓋社宅,並非在每棟建築內塞入細碎的公益空間。

第2,是否確實改善「危」、「老」的住宅,還是也嘉惠商用不動產?由於危老案出現為數不少的旅館、銀行等商業建築申請重建,外界觀感認為制度被大型業者利用,與鼓勵改善居住環境的原意相違。因此,新版草案擬定飯店及商辦重建時,住宅使用比率須達1/2以上,等同過去單一產權的飯店、商辦若要走危老重建一途,必須擴大整合周邊住宅。

彭建文表示,容積屬公共財,過去審議委員曾提出容積獎勵某種程度是鼓勵整合困難者,而單一產權並無整合、溝通困難的問題,政府此舉是希望引導朝向住宅整合。

市場人士則認為,許多早期飯店及商辦位於精華區,加快重建對都市防災與商圈活化有莫大助益。在制度上應保留一定彈性,不能關閉非住宅更新的可能性;倘若危老需要再擴大整合,一來時間拉長,二來無法整合百分百同意,若改走都更成本又不同,可能會選擇修補而非拆除重建,這些都會造成更新速度自然放緩。

單一產權重建 優勢削弱

第3,危老與都更法規競合問題。過去危老容獎上限1.4倍,與都更容獎上限1.5倍,兩者容獎相差10%獎勵條件相近,這使得原可能整合為大面積的都更案,因少數所有權人不同意參與,轉而棄都更改走危老。在調整後,危老2.0在程序上仍保有快速通關的初衷,但也透過容積獎勵的調整,讓危老與都更容獎上限存在20%差距,讓兩者雙軌並進,定位更加清晰。

面對新的修法方向,外界有「防弊大於興利」的疑問;對新制上路後,是否能再推升老屋重建量能,也打上問號。

事實上,危老案自2020年高峰,全台申請案突破千件,核准達827件,近5年來已一路下滑,2025年申請量719件、核准案693件。安信建築經紀總經理張峰榮認為,危老政策對加速重建確實有相當大的推力,然而新制若同時限縮適用範圍、調降小基地誘因,又提高公益負擔,市場端很可能更加保守。

綜觀來看,危老政策的調整一如多數政策很難面面俱到,業界認為,誘因不足以面對時下市場環境,心態自然保守只能觀望。可以預期未來老屋重建不同案件該走哪一種途徑,對地主、開發商而言,必須在速度、整合產權、容積獎勵與公益義務之間尋求平衡點。